IBM有何不同之處?
自從 2004 年,IBM 將個人電腦業務賣給聯想 (Lenovo) 之後,便全力發展企業對企業 (business to business,B2B) 的生意,將客戶群由大眾用家,轉為商業公司及公營機構,而收入來源亦由售賣一般的個人電腦轉為提供商業伺服器及支援服務,所以它跟 Dell、HP或聯想等以電子消費品為主 (business to consumer,B2C) 面對的市場很不一樣。
甚麼是企業解決方案?
現時,IBM 的生意以提供企業解決方案 (Business Solution) 和支援服務 (IT Services Management) 為主。甚麼是解決方案呢? 就是企業有一個或多個業務上的難題 (problem),需要資訊科技的幫助去解決,於是便找來科技公司,進行咨詢評估,然後安裝相關的硬件和軟件,及購買操作這些軟硬件的工程師專業知識支援服務 (service),以 solution 去解決 problem。
銷售例子
以一間普通的學校為例,十多年前的學校沒太多科技設施,最多只有一個電腦室和數台電腦,供同學上電腦課時使用。可是現在,資訊科技普及,很可能一般課堂已需要在課室內上網,以互聯網上的資料作為教材,加上無線上網流行,單單幾台桌上電腦已不足夠應用。如果校長認為學校的設施需跟上時代步伐,便可聘請 IBM 這類科技公司,派出工程師到學校實地評估,跟學校的代表溝通,了解學校方面在日常教學上有甚麼需要,然後科技公司便會向學校提供一套解決方案的建議。
建議書內容可以包括: 在每個課室安裝多少台電腦,全校需要多少個無線上網熱點,以及如何建立學校自身的文件資料庫和電郵系統等等。當學校閱讀過這建議方案後,或許會再和科技公司的工程師詳細討論修改,達成協議後便會落實付費購買建議書內的硬件和軟件,此為一次性的交易。此外,學校老師不是這些軟硬件方面的專家,於是學校亦會一併購買對這些科技設施的維修保護,和操作上的專業知識支援服務。這些服務合約並非一次性,而是長久的合作關係,只要學校仍然使用當初購買的軟硬件,便會繼續跟這家科技公司續約 (當然也可以轉到其他科技公司找技術支援,但這情況並不常見),所以這些服務合約正是提供解決方案的科技公司的收入關鍵 (Revenue Driver)。
市場範圍
提供企業解決方案的公司,客戶對象除了各大中小型商業公司外,亦包括電訊公司、政府部門、公共機構,甚至整個城市的建設。例如香港政府參與興建的數碼港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策劃興建數碼港時,已經有科技公司參與規劃,建議在哪兒應該有甚麼科技設施,因為好些大型科技設備,需要內建於大廈的地底或內牆,有科技公司參與初期策劃,整體建設跟科技設備便會有更好的整合。
競爭對手
跟 IBM 一樣提供企業解決方案的網絡巨頭,還有美國公司思科系統 (Cisco Systems)和瞻博網絡 (Juniper Networks),內地方面亦有華為公司 (Huawei)。此外,他們的服務分銷商間中亦會提供自家的較簡單技術支援,以迎合預算不多的中小企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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